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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大专毕业的晨风经过五年的艰苦狼狈的奋斗,终于由一个穷破山村的村民成为广丰省省会的一名小老板。

    晚上,晨风正在西莞和朋友王才在享受特“色”服务,第三个小姐姐上位的时候,“彭!”一声,门被撞开了,晨风被突如其来的冲击吓得魂飞魄散,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哇啊啊!好痛啊!”晨风痛醒了,一脚踹开趴在他大腿的老头,然后见到大腿上面有一口完整的牙印,牙印周围溢出了一圈若隐若现的血迹,有些瘆人。

    “卧槽!现在西莞酒店的服务越来越劲爆了,都搞到变态服务了!进步得太快,我还接受不了这个风气啊!经理,快过来。”晨风嚷叫着。

    老头惊叫,“晨风,你不是死了吗?我明明见你刚刚已经断了气”。

    晨风怒道:“你才死了,你全家才死全了。”

    晨风细细打量了一下老头,全身酸臭,蜡黄蜡黄的瘦得像皮包竹,**围着一条黑兮兮的麻布,一对脚就穿着破烂的草鞋。其中最怪异的是,自己不是躺在舒服的水床,而是在一山坡上,山坡带着些许苍凉,连树上的皮都秃噜了。

    晨风蓦地一惊,急忙看了看自己四肢,怎么变成了12岁左右的小孩子?晨风想了想,“刚刚会痛就不会是做梦了,莫非我穿越了?”

    “喂,老乞丐,刚刚你为什么咬我?现在是在哪里?”

    老头局促不安地道,“晨风,对不起,刚刚太饿了,也以为你死了,才会……。”

    晨风觉得很不对头,“他怎么知道我叫晨风?”于是便试探地向老头打探身世,老头是他的二叔公。现在是穿越到了汉朝末年的黄巾起义时期,家里就在荆州的山村里,身体的人也是姓晨,名风,同样唤作“晨风”。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由于灾年加上村里被山贼打劫了,全村基本不是饿死就被杀死了,晨风一家四口就饿死了仨。村里没死的人要么逃荒,要么在饥不择食之际便吃起人肉来。老头和晨风就选择了逃荒,但逃荒路上也只能吃吃树皮,最后大致的结局怕也会逃不了饿死的厄运。

    “二叔公,刚刚你不会是想吃了我吧?”

    “我刚刚看你没呼吸了,以为……这实在没办法啊,去到荆州还得200里山路,得走8天,不吃东西坚持不下去啊。”

    两人搀扶着走了2日,老头最终还是没能坚持了,一命呜呼。

    呜呼哀哉!以前贫困的经历和现在受到极度的饥饿,晨风知道,要想活下去,必须得狠,可吃人肉的事他还是干不出。于是把老头的尸体拖到路上发现的一个大凹坑里,用尖石把老头的尸体放了血,然后爬到附近的树上蹲守,等着野兽下坑里吃尸体。

    到了深夜,坑边有狼的嚎叫,后来还听到咀嚼和撕扯声。等到天亮了,晨风看到周围无异样,下了树,发现坑里有一头呲牙咧齿的狼和一具被撕得七零八碎的尸体。

    “感谢二叔公的救命之恩。”晨风磕头跪拜道。

    老头死前,不想村里晨家绝了后,便把太祖逃难时用尸体打猎的方法教给了晨风。

    晨风用石头砸死了狼,生喝狼血后把狼肉架在火上烤。由于是第一次烤动物,内脏只是草草处理,连皮毛都没去掉,结果整个狼被烤得又焦又湖。

    这要是在2020年,这种又硬又骚的肉,还没有任何的调料,晨风是打死都不会吃的,可对于现在的他,人间佳肴也不过如此。不久后,这只狼被晨风吃掉了四分一,剩下的肉就用破布包了起来收好。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这两天,晨风脑中挥之不去的是,为什么小说的主角都是穿越到帝王或官宦家做大少爷,享尽人间荣华富贵;最后实在无聊了,就通过现代知识一展抱负的,改变世界,千古留名;而自己却是全家四死仨,甚至自己也快被饿死了,命途多舛。

    “穷归穷,饿归饿,但总得想办法活下去吧。我不信作为一个现代人还不能在古代咸鱼翻身做一个王侯将相的,至少是一个超级大土豪。”晨风喃喃道。

    其实晨风虽然是一个现代人,可是作为文科生,高中历史又不好,理科学习也就这样。按照正常的发展,要有大作为也是挺为难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