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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夜,大雨滂沱。

    一名女子跌跌撞撞的前行,没有伞,精致的碎花伞早已被 她丢在了风中。红肿的眼是风雨掩盖不住的,不可否认的是,她有着惊心动魄的美丽。

    “素素,开门,接客。”一个清冷的声音传出,叫素素的姑娘明显不满意自家老板的说法。“拜托!可不可以不要将营业称作接客?boss你开的是怡红院还是万花楼啊!”好吧她知道抗议是无效的,老板大人很给面子的送了一个字“滚”恩好吧素素捂着自己稀碎的玻璃心开了门。

    女子进了门,素素递上一条干毛巾,同时指了指墙上的海报,介绍道'"看得出来你是个有故事的姑娘,考虑下用你的故事从本店换一杯前缘醉吧,一杯饮罢,即可忘情哦。"

    女子点了点头,找了张椅子坐下,自顾自的说起来。

    我叫殷歌,在之前的二十四个年头里,我过的顺风顺水。父亲经营着h市最大的夜场。母亲生前是警界出名的警花。我是名副其实被万众瞩目的明珠。可是,可是三个月前,父亲经营的夜场,这个在h市多年屹立不倒的庞然大物在一夕之间倒塌了。理由是非法交易毒品。父亲及一众亲信锒铛入狱。我,不再是公主了。

    我不信父亲会做这种糊涂事,为了翻案,我求了父亲和母亲所有的朋友,可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墙倒众人推,什么叫人走茶凉。没有人帮我。

    无奈的我躲在酒吧的角落里,用酒精麻醉自己。我什么都没有了。那个许我一生的男子却在这时找到了我,将我揉进他的怀里,对我说'"殷歌你别这样,风雨再大我都是你的家,天塌下来有我顶着呢,你不要怕。如果这时候扔你自己面对,我金鑫还是个男人吗!"他的眼睛怎么那么亮,我竟然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我找了工作,毕竟我需要赚钱养活自己,查明真相之前,我的首要任务是活下去。工作真的特别累,朝九晚五的奔波最终令我累到昏倒。

    躺在医院里,看见的只有白色,突然觉得好孤单。打电话给金鑫。

    '"鑫,在忙吗?"

    "嗯,忙,有话快说。"

    "我在医院,有点不舒服,你可以来看看我么?"

    "有空就去,乖,老公先忙了。"

    为了他这一个"有空"我从黄昏等到清晨,拔了针摇摇晃晃的去他的公司,当时其实是担心他身体吃不消的吧,可惜了,他们公司,空无一人。心脏瞬间被捏紧又被骤然松开。平复了下心情,掏出手机打了他的号码。

    “鑫,你在哪,怎么还不来看我…”

    他仿佛被我打扰了清梦,沙哑着嗓子说“宝贝我还在忙工作,一会给你送早餐好不好?”

    我没再出声,机械的挂断了电话,打车,回家。

    如果我知道回家会是那样一副场景,呵,我宁愿死在路上。真的,没想到,三个月的时间,我会失去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