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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因为在安逸的生活中,人们会忘记烦恼,从而失去前进的动力。

    李焕仙与孙朝阳已经在这奉牛村中驻足一个月了,每天就是吃吃喝喝,说说笑笑,日子过得十分自在。尤其是孙朝阳这小子,白天上山打猎,晚上回来还主动帮村内的几名俏寡妇挑水劈柴,相当殷勤。

    看得出来,奉牛村的日子,让这倒霉的小青年重拾开朗,正在逐渐走出家族覆灭的阴影。

    而李焕仙,则是经过这段日子的休养,总算养好了伤势。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可随着李焕仙加大了红丸的药量,以及铃医的针灸技术,李焕仙总算彻底恢复,健步如飞。

    当然,也是因为这一个月来,他几乎没动过那把天狼啸月刀。那诡异的妖刀,嗜血成魔,且充满妖异的力量。理论上讲,被妖刀创伤后的伤口,是无法愈合的。

    哪怕强如忍无生,都是搞了好几天才彻底封住伤口。而那夜李焕仙以自己的血液为引,诱使妖刀爆发强大的力量,从而硬战唐里。本以为自己的手掌将永生无法愈合,哪知村中铃医用极乐花配出了一种疗伤秘药给李焕仙使用后,伤口没几天就好了,只是留下一道疤痕。

    所以说,朱雀屠南剑也好,天狼啸月刀也罢。所谓的创口无法愈合,也不是绝对的。要么,就是这神兵利器有古怪。要么,就是这铃医真的妙手回春。

    “嘭!嘭嘭嘭……”

    清晨阳光明媚,奉牛村内空气清新。

    李焕仙一大早的便与孙朝阳起身操练了起来,混元掌法含于掌心,连打带削,对练不停。现在这种时候,李焕仙孤身一人,再也不敢偷懒不练功了。

    只要有时间,他就会疯狂精进,顺带着操练孙朝阳,逼着他与自己对练混元功。虽说圣无心人品不怎么样,但所传《混元功》的确没的说。李焕仙虽有《风雷无相》这等奇功,不过为了让孙朝阳快速成长起来,便停了《风雷无相》的修炼,专心与孙朝阳对练混元功。

    “不打了,累死了。”

    兄弟二人对练了一个时辰,孙朝阳早已体力不支,坐在草地上大口的喘着粗气。这小子十二岁便从李焕明那得到了李家混元功,可基本没怎么下苦功夫。虽说有点武学天赋,但更多的时间都是与李焕明在洛阳闲逛。

    而且以前孙家在洛阳势力极大,又有李焕明在身边,孙朝阳自然不需要用武力去证明自己。

    “喝点水。”

    李焕仙解下腰间水囊,丢给气喘吁吁的孙朝阳后试探道:“今天还想去打猎吗?”

    “去呀!三哥你是不知道,这山里啥样的畜牲都有!野狼、麋鹿、豹猫,连黑熊都有!”

    瞧着孙朝阳一提起打猎就双眼放光,神采奕奕。李焕仙知道,他这倒霉的小表弟,真的是十分喜欢这里的日子,甚至想留下来。

    可孙朝阳孤身一人,留便留了,李焕仙怎么行?

    只见李焕仙皱着眉望向东方的太阳,犹豫再三后开口道:“我们明日离开村子,尽快去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