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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沮丧的走在无人的小路上,心中懊恼不已,当初其实就不应该进来。结果到了现在,好处没捞到多少,人却挂的差不多了,狼人他们我想也是凶多吉少。现在我已经对完成任务不报什么希望了,只要能活着出去我就谢天谢地了。

    不过説实话,这里的boos也太强悍了点,基本上各个都是刀枪不入,我手里的auz5简直就是在给它们挠痒痒,就连火箭筒都不怎么好使了。而且这些boos各个穷的要死,到现在为止总共就打出一挺旋转机枪和一门火箭筒,还都给人抢回去了。

    我低着头走了十多分钟,竟然都没有在遇到丧尸,拿出地图,找出了我现在大概所在的位置,发现应该离城市边缘不会太远。我干脆拿出了背包里的自行车,打算一路骑出去,在城里呆了这么长的时间我的锐气已经快要磨光了如果能出去我将毫不犹豫的出去。但是我刚骑过一个街口,就看到了大群的僵尸拦路。

    我急忙拐弯,却发现越骑僵尸越多,竟是将出城的路都给堵上了。

    妈的,想走都走不了了。我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了下来,把自行车收了起来,越寻思越觉得窝囊,头脑一热,心想干脆冲过去算了。

    我抱着auz5就走上前去,前面很多僵尸向我冲来,我一枪就暴了当头一个僵尸的头。

    妈的,都给我去死,我一边大喊一边开枪点射,僵尸不断被我打翻在地,我一口气打光了一个弹夹,放倒了十几个僵尸,但是这样打也太慢了,因为我用的是两发点射,射击的频率并不是很快。

    我将射击频率直接调到扫射状态,扣住扳机就是一阵狂扫,几秒钟就打光了一个弹夹,我毫不停留,换上弹夹继续扫射,一口气打光了六个弹夹,打死了一百多个僵尸,但是僵尸反而越聚越多。

    我一看实在顶不住了只好在次夺路而逃,一边跑一边怪自己干嘛这么冲动。

    总算是摆脱了那一大票僵尸,我现在可真是衰到了极点,子弹就剩下一个弹夹了,没办法只好把雷鸣顿霰弹枪拿了出来。

    雷鸣顿是单发霰弹枪,射速比较慢,但威力却挺大,在枪口下面还有一个照明灯,因此有时也把枪名翻译成雷鸣灯。我把霰弹枪拿在了手里,将子弹都串在子弹带上面斜背在了身上。这样取子弹可以方便一点。

    我正整理着武器,忽然听到右侧建筑的窗户里传来一阵微弱的声音。“公爵,是你么?”

    “谁!”我一回头,发现的是幽灵那张委琐的脸。他正拿着一把mp5冲着我小声的喊着。事实上我和他并不算很熟,但是在一个队里面久了多少有点感情,而且我也比较欣赏他的战斗方式,要知道一个枪法挺差的玩家是很难在arbs中有所成就的。因此虽然他在我们队里面还算不上是主力,但却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而且现在能发现还有一个队友没死我当然也是相当高兴了。因此我立刻跑了过去,翻过窗户和他坐在了一起。

    “哈,你还没死。”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其他人呢?”我问道。

    “都死了,就剩我一个了。”幽灵説道,但是看起来并不沮丧。

    所有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着,其实这很容易理解,因为幽灵最擅长的就是猫坑,以前玩arbs的时候就常常刚一开局呼吁找不到他的人了,虽然他的枪法在所有人中最差,但他死掉的次数却是最少的。

    “我们现在怎么办?”幽灵问我道,我怎么知道,我本来打算这样回答他,但终究还是没有説出口。“你有没有遇到其他活着的人,包括npc?”我随口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