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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而不往非礼也。

    对方发了律师函!

    作为回报。

    罗凯同样也回了对方一张律师函。

    甚至还在原版上圈圈画画。

    指出了很多错点。

    甚至连错别字都不放过!

    嘲讽拉满。

    直接骑脸输出。

    就仿佛在说……

    贵公司的法务,最基本的专业素质都没有!

    行不行啊?细狗!

    来呀,相互伤害。

    针尖对麦芒!

    谁怂谁是狗!

    罗凯是一个很平静的人。

    很少动怒。

    但是对方滥发律师函的行为!

    让他有了一点点愤怒的意思!

    如果是针对他,那么他会当成乐子来看。

    但是这个企业竟然针对了很多不懂法的人。

    截止到现在。

    罗凯在网上找到了对方的个公告以及律师函寄送名单。

    好家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已经有1000多人了!

    1000多个人啊。

    对方发的公告很嚣张。

    名称就是:拟将起诉的给我公司声誉造成损害的人员名单。

    没错,是名单。

    对方仿佛把自己当成了正义的化身。

    看谁不爽就给谁下即将起诉的死亡催帖。

    这种行为过于恶霸。

    这种行为特别恶心。

    你以为你是谁?

    丫丫个呸的。

    这个企业在嚣张什么?

    要是不懂法的人,一下子就被唬住了。

    然后就怂了。

    就听从对方!

    要怎么做就怎么做。

    因为在普通人看来,收到律师函的下一步就是准备进去坐牢了。

    但是事实上。

    完全并不是这个样子。

    世界上除了审判院!

    除了法官。

    没有人可以对一个普通人定罪。

    那些大公司他想干什么?

    真以为自己一手遮天了?

    罗凯上辈子接了一些大公司的案子。

    知道其中的一些操作。

    比如说两个上市的公司相互暗中约定……

    然后表面装出一副你死我活,要打官司的模样。

    在热搜榜上随便买几个热搜。

    把热度炒上去之后。

    第2天的股票也跟着一起上了。

    至于官司的输赢。

    赔的那一点点钱。

    甚至连律师费都支付不了。

    但是这两家公司,公器私用。

    吸引一波吃瓜群众。

    用最低的价钱狠狠的吃了一波流量。

    哄抬股价。

    但是没想到来到这个平行世界也有大公司,大企业!

    做出更恶心的事。

    滥发律师函。

    所以罗凯直接迎头重击。

    看我治不了你。

    罗凯在自己的社交账号……

    转发了对方的即将要起诉的名单以及律师函。

    并且配文:

    我好害怕!

    作为一个律师,我有被吓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如果要发律师函,请不要发我社交账号的名字,我叫罗凯,为了方便你方起诉!

    如果只是起诉社交账号的话,估计都立不了案!

    对了,我在这里小小的普法一下:

    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犯罪。

    没有谁能够越级审判院而判一个人犯罪。

    而且就算是打官司,还有一审二审终审这样的复活赛。

    公平自在人心……

    我宣布,这一次我不当原告的辩护律师。

    我将亲自来当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