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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夜是砵兰街最热闹的时段,一辆宝马牌汽车停在了大时代酒吧的门前,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走下车,他整理了一下夹克衫,抬头看了看略有接触不良导致闪烁的霓虹灯招牌。酒吧门口一个喝汽水的染着猩红色头发的小伙子一眼认出了他,顿时脸色大变,他一猫腰闪进了酒吧。

    酒吧里爆闪的灯光和振聋发聩的音乐让人眩晕,空气中酒、烟、汗水、古龙水的味道混合在一起,随着音乐摇摆的年轻人恣意消遣着青春和荷尔蒙。

    红发小伙子挤过人群,一直走进了工作人员区域,他随手关闭的防火门让嘈杂的声音大幅度减弱,过道的尽头是经理室,经理室中三个人在抽着烟闲聊。居中而坐的是鸿门赵老大,在十二堂口里,他的生意做得最好。今天难得白纸扇李叔和屯门老大双花红棍唐三脚前来拜访,三个人相谈甚欢。

    “大……大哥!o记黄sir来了。”红发小伙子显得有些慌张。

    三个人相视一望,黄sir可是个大名鼎鼎又不太好惹的人,他来干什么?好事不登门,夜猫子进宅,肯定有什么扯裤子甩不清的事。

    “一个人?”李叔问道。

    红发小伙子点了点头,“没看见别人。”

    赵老大抽了一口烟,定了定神,怏怏的说,“慌什么?我们又没犯法,来了正常招待,他要是找我,就说我不在。”说完冲李叔和唐三脚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赶紧撤,从后门走。

    红发小伙子道了声是,转身出去应付黄sir。可当他来到前厅,绕了两圈也没看到黄sir。黄sir当然没有进来,门上的人往回一钻,他就知道报信去了,此时,他已经转到后门恭候赵老大去了。

    “三位老大,这是躲我?还是找我来了?”黄sir的动作非常潇洒,一只手揽着夹克衫的衣襟捏着腰,另一只手把烟扔在地上,用皮鞋踩灭。这是耍帅吗?绝不是,他腰里的点三八左轮手枪露出了油黑的枪柄。白纸扇李叔果然八面玲珑,登时露出了笑脸,“黄sir说哪里话,我们正要去宵夜,前面喝个生滚粥,正抄个近路。赏光吗,一起?”

    黄sir喜欢这种开场白,至少证明三个老大的态度是顺从的。他向旁边一闪身,让出了去路。势成骑虎,想不去都不行了。吴记生滚粥店里生意火爆,四个人在二楼的角落里捡了一张桌子。三位老大哪里有胃口吃粥,如坐针毡,黄sir倒是吃的香甜。唐三脚是个急性子,他实在撑不住,桌子下用脚踢了赵老大一下,一努嘴。意思是,我们俩是去你的酒吧才撞上了瘟神,霉气冲天,这条子必定是找你有事,还不赶快投石问路?

    赵老大一皱眉,但实在是没什么理由躲在台子后面唱皮影戏,索性敞开了问一问,于是他把脸凑了过去笑嘻嘻的低声问道,“黄sir,有什么话您就吩咐吧,这么绷着太难受了,咱们警民团结。”黄sir等的就是这句话,至于话从他们仨谁口中说出来并不重要。一个小时之前,o记的干员就已经把他们三个聚在赵老大的大时代酒吧的消息传到了西区警署。

    黄sir把一只螃蟹腿吮了吮,笑着说道,“前几天你们的一个诊所死了人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