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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存,是一种本能还是要有一个理由?直觉告诉程西,笼中的男人是真的汉子,他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能看破生死的人,必然有超越死亡恐惧的决心。

    男人入笼,现场的气氛达到了高潮。倏尔,程西似乎穿越了时光和空间,这种人兽之间的搏斗最知名的便是奴隶制度下的古罗马时期,在台伯河东岸一座着名建筑里发生的种种人间悲剧,赤裸裸的肉欲和感官刺激为乐趣的文化。

    一点寒光,男人毙掉了斜侧方扑上来的恶狼。但随之而来的,是一只狼拼命咬住他的小腿,另一只咬住了他的大腿内侧。鲜血立刻染红了旧绿的军用迷彩裤。咬住小腿的狼试图将他拽倒,另一只则似乎感到了这一口距离股动脉并不远,于是不断的撕扯他。

    头狼在看准时机,他的刀无论刺向哪个,都会露出破绽,而破绽将是致命的。

    许是胯下的野狼更凶狠,制造的伤害更让人无法忍受,男人的匕首拼命的向下连刺几下,皮开肉绽的狼颈顿时血如泉涌,“最佳射手”的白衬衫被喷溅的血染的通红。而正在紧要的关头,头狼闪电般的扑了上来,一口咬住男人的颈部。

    颈动脉被狼牙刺穿,鲜血像爆裂的高压水枪无法遏制。头狼的喘息夹杂着恶臭的血腥味在摧残着男人的意志,只要再过一会,即使动脉并没有被刺穿,男人的颈椎也会被强大的野兽折断。

    千钧一发之际,男人拼了命的把刀子抽了出来,估计着狼眼的位置,猛刺过去。

    一刀,两刀,三四刀……无数刀!

    男人的力量在枯竭,但生存的意志还在支撑着他,头狼慢慢松开了利齿。男人许是体力不支,蹲坐在了笼边。

    拽着小腿的饿狼见瞬息之间同伴都被杀死,怒吼着不顾一切的转向男人的脸扑来。钢钩一般的爪子在撕扯着男人的皮肉,锋利如刀的狼牙,胡乱的啃食着男人用来抵挡的小臂。甚至,在淋淋的血肉中,森森的白骨可见。

    程西的心脏在疯狂地跳动,肾上腺激素指标近乎达到了峰值,笼中的男人仿佛是他自己。

    突然,那人怒吼了一声,“呵,小雨!”

    腾身而起,像发了疯似地,将野狼按在了地上,这一刻,他才是真正的野兽。拳头冰雹一样砸在狼身,刀子破开了狼腹。

    一个比野兽更凶猛的男人,最终在战斗中胜利了,血淋淋的胜利。

    急救!工作人员漫不经心的把他从铁笼中抬了出去。

    观众们开始庆祝,但绝大多数人并不满意,因为他们没有看到狼吃人的刺激场面。

    旁边的桌子上,一个穿着超短皮裙的妙龄少女一边喝着血红的葡萄酒一边嗔道,“这男的肯定一辈子没说过谎,要不早就被咬死了。”

    程西怒目而视,金桥从兜里又掏出一根金条,放在了萧奇山的面前。

    萧奇山并没有注意金条,倒是把程西拽着坐了下来,“二弟,继续,精彩的还在后面呢!”

    金桥看出了程西的愤怒,压低了声音笑道,”萧总,别生气,您知道赢了这一场,无论死活,他能得多少钱吗?十万块,这哥们的女儿在医院躺着呢,不这么拼命,孩子就完了。咱们出钱看他拼命,纯属你情我愿的事,犯不着动肝火。”

    金桥一番话,程西唏嘘不已……

    第三场开始之前,工作人员打扫了铁笼。

    金桥离座和衣冠楚楚的工作人员沟通了几句,笑呵呵的扒在二萧的旁边说道,“算是中场休息吧,有夜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