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屋外的麻雀叽叽喳喳地叫着,一缕阳光射进,照在木桌上。

    盛一凡合上笔记本,随手一扔,像是变魔术一样,漂浮在半空中的笔记本,下一秒就消失在原地,被他扔到了地球自己的房间。

    “猫抖水。”

    “猫转身。”

    盛一凡忽然从原地跃起,在空中一个漂亮的转身,一下子翻到屋外。

    “太帅了!”

    自从练了武功之后,盛一凡总是会这么抽风似的来两下子,美其名曰,活动筋骨。

    实际上抽风来的更准确一些。

    摸了摸兜里的信封,盛一凡大踏步朝街上走去。

    自从被庄淑娴监视以来,盛一凡是一点豆腐都不敢吃。

    没见过谈个恋爱,连搂搂抱抱都不能的。

    盛一凡很憋屈,不敢越雷池半步,原因无他,庄淑娴动起手来,都是真打,毫不留情。

    现在已经好的多了,再往前推几个月,盛一凡身上全是青色紫色的淤青,这都是他不信邪的下场。

    不光如此,被监视的情况下,他找别人也不行。

    别忘了,这个世界不是地球,隆边城这样的大城,青楼教坊司什么的可不少,盛一凡觉得也是时候让林思璃开个荤了。

    可是不光暗中的庄淑娴,还有无处不在的猫头鹰,盛一凡就像赤身裸体,毫无隐私可言。

    就像他现在要去找齐佳颜,庄淑娴等人也是知道的。

    不过事先盛一凡已经报备过了,像这样正大光明的行为,反而不容易引起他们的怀疑。

    “姐,我来了。”

    由于已经是常客,门卫都没拦盛一凡,点了一下头就把他放进府中。

    齐府是干驿站的,算是正经产业,搁在地球上,大概就是邮局,加油站,租车公司,宾馆等等产业的集合体。

    要说挣钱吧,确实也没多少挣钱,但总算是个中产阶级(相对武国来说)家里面供几十亩田,十几个奴隶仆人什么的。

    放眼整个蓬莱郡,隆边城也算是个大城,起码是一线的那种,否则石坚玉也不会将老巢定在这里。

    沾了隆边城的光,齐家的驿站干的风生水起,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驿站这门行业,多少和天眼帮有着联系。

    这也是盛一凡三天两头往这里跑的原因,除了送信以外,这里也有不少好马,供他挑选。

    驿站的马匹也算是一大重要产业,这里的马分四种,经济实惠的下等马,耐力和速度都不怎么样,但是胜在便宜,寻常老百姓咬咬牙,借一匹跑到周边城池,完全承担的起。

    再有就是中等马,这类马的价格稍微贵一点,速度稍微差一点,但耐力还行,一来可以跑长途,二来可以稍微加一点负重,性价比算是比较高的一档,深受小产阶级喜爱。

    紧跟着的是上等马,这类的马匹数量不多,即便是家大业大的齐家,也仅供了不到二十匹,和中下等马相比,这类马既有速度,又有耐力,传说中的八百里加急,大多就是这类马。既可以完成短时间的冲刺,也可以应付长途跋涉,唯一的缺点是价格略高,只有达官贵人之流才借的起。

    最后一种,不是牛马,而是特等马,也就是俗称的千里马。

    日行千里,夜行八百。

    雪尽马蹄轻,征程万里行。

    俗话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实际上千里马的数量也非常稀少。

    即便是相马的伯乐,一辈子又相过多少千里马呢?

    盛一凡要找的,就是特等马,遗憾的是,包括隆边城在内的周边数个城池,基本上没有特等马的踪影。

    也不是一匹都没有,偶尔还是有个一两匹,但和石恒那匹神骏相比,还是略逊一筹。

    抱着宁要仙桃一口,不要烂桃一筐的原则,盛一凡都摇头否决了。

    驿站马匹的来源有两种,第一种是客人换马,不过基本上都是下等马换下等马,中等马换中等马,就算偶尔有些个体差异,驿站盈亏也不大,第二种就是从马场挑选,同样的,挑到好马的几率也不高。(以上都是我瞎扯的,有部分是真实的,有部分纯属虚构,各位要是想了解驿站体系或是马的知识,还是自己去找正儿八经的科普吧)

    有千里马的人,多半不会出让自己的马。

    “弟弟,你来啦。”

    齐佳颜高兴地眼睛眯成一条缝,快步朝盛一凡走来。

    “姐姐。”盛一凡也不是第一次来了,看见正主就直奔马厩,“这几日有好马吗?”

    “唉,要是有,我会不为弟弟留着,不第一时间通知你吗?”齐佳颜叹气道,随着盛一凡一同前往马厩。

    齐家人对于女儿和石府关系匪浅,感到受宠若惊。能和石府搭上关系,对他们的产业来说,无疑有莫大的帮助,但对方位高权重,生怕一个不小心,惹得石府的人生气,一句话就把自己全家灭了。

    齐父可以说是忧喜参半,对盛一凡这个石府的代表,好的不得了,有什么要求都尽力满足。而到了后来,得知自己女儿和对方认了姐弟,终于松了一口气。

    所以盛一凡才能随意出入齐府。

    “哎哟,当真是一匹好马都没有啊。”盛一凡一匹匹马看过去,每看一匹,都要摇一摇头,“唉,空有伯乐,却无千里马啊。”

    盛一凡花了大心思在秋红那边考驾照(学马术),除了骑乘之术以外,还学了相马之术,他已经是一个合格的老司机了。

    “弟弟,你的眼光太高了,这些马都是好马,为什么不能将就一下呢。”齐佳颜也跟着摇头叹气,这位弟弟来拜访自己,她固然很高兴,可每次他都败兴而归,让这个做主人的很不好意思。

    “不着急,我再挑挑。”盛一凡依旧我行我素。

    扫视马厩中形态各异的马,有的昂首扬眉,有的低头吃草。这块区域大多是中等马和上等马,不管外表差别多大,在他看来本质都是一样的,空有强健的体魄,却无千里马的精气神,也许是他过于追求完美,总之挑了半天,盛一凡始终在摇头。

    “唉,那匹马为什么单独关起来?”盛一凡忽然指着一处角落问道。

    黑暗的角落里,有一匹马儿昂首挺立,它的体态并不出众,只能算是中上,甚至比不过大部分的上等马。

    食槽里堆满草料清水,但那匹马儿的脑袋高高仰起,像是一个不屈的战士。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似乎能洞穿虚空。

    不谈别的,光是这份气概,盛一凡就非常欣赏。

    “这匹马是前天来的,因为后腿骨折,它的主人又急用马,将它抵给我们家,换了一匹上等马走。”齐佳颜解释着这匹马的来历。

    凑近一看,这匹马的神态更加让盛一凡惊叹,横眉怒目,不屈不挠。

    那马见到生人,立刻扬起脑袋,不住地打着响鼻,后脚来回蹉着,只是每蹉动一下,身子就要晃上一晃。

    盛一凡眯眼看去,发现它有一条后腿曲着,悬在半空中,多半就是这条腿骨折了。

    齐佳颜接着说,“这马儿的主人说,这是难得一见的好马,脚程不输特等马,是因为受了伤,才跟我们换了一匹上等马,起初负责马厩的人还以为赚了便宜,只要将它的脚伤治好,绝对是一匹好马,但这马儿倔的很,不仅不让生人靠近,像是赌气一般,连进食都不曾,每天都给它换上好的草料,它却看都不看一眼。”

    “好马。”盛一凡感叹道,并不是因为这马的形体有多好,只评价它的这份气节。

    “或许是吧,可它现在骨折了,又不肯进食...”

    “就它了!”

    “本身性子就差,现在还受了伤,恐怕连下等马的价格都卖不出......什么!你说什么?”齐佳颜怀疑自己没听清,“这马已经残废,而且不肯进食,多半活不了多久了。”

    “那就治好呗,”盛一凡摊手,表示无所谓,“好马是要驯的,这里的马大都习惯了低头,俯首称臣,就算日行千里,也绝对算不上千里马。”

    “谈何容易,这马儿如此的倔,生人一靠近,它就尥蹶子。”

    “哼哼,我偏不信这个邪,把它牵出来,小爷我跟它较量一番。”盛一凡对一旁的仆从说道。

    “是。”这人也非常害怕,满脸不情愿。上回有个人相帮这马接骨,却被一脚干飞,重重地砸在围栏上,落下个半身不遂。

    可是相比于恐怖的石府,他宁愿被一脚踹死。

    仆从打开栅栏,小心翼翼地将这匹马牵出,总算是没有挨踢。

    “行了,没你事了,走吧。”看着瑟瑟发抖的仆从,盛一凡一摆手,让他走了。

    “弟弟,当心啊。”齐佳颜劝道。

    “真不是我说,它就剩一条腿了,怎么踹我?”盛一凡绕着这匹马打量了一圈,遗憾的是,这马的身上并无出彩之色,勉强算是一匹上等马,而且因为伤痛,再加上三天没有进食,早就瘦的皮包骨了。

    但是好马不光靠看,要让它真正的跑起来,才能知道优劣。

    像是洞悉了盛一凡的心意,又或者是听懂了盛一凡那番不屑一顾的话语,当他走到身后时,这马儿前蹄一蹬,后臀翘起,跟着是一腿踢来。

    盛一凡早已今非昔比,别说是一匹伤马,就算真是一匹千里马,想要踢中盛一凡,他也可也轻易躲开。

    但他偏偏不想躲,而是侧过身一脚踹出,和这马儿的蹄子,来了个正面较量。

    “噔”一声。

    盛一凡一脚踹在马儿的铁蹄上,脚腕吃痛,像是踩着千斤顶,强劲的力道,顿时如潮水般涌来。

    “畜牲三天不曾进食,竟然还有这般气力?”

    只是惊叹一声,盛一凡就摇了摇头,畜牲毕竟是畜牲,不懂人类的修行之法,他稍微动用内力,就已经稳稳压制住了马儿的冲劲。

    况且这马儿已是强弩之末,一脚踹出,再无后劲可以支撑,而且另一条腿骨折,没有着力点。

    如同风中残烛,摇摇欲坠。

    眼瞅着庞大的马儿就将摔倒,这一摔,恐怕再也起不来。

    盛一凡当然不会让这种情况发生,他是要驯马,又不是虐马。

    当下一只手探出,托住马儿的后臀,将其轻轻放下。

    待到它三蹄落地,终于是站定身子。

    移步来到马儿眼前,盛一凡不无得意地看着它,问道“怎么样,服不服?”

    谁知那马儿呼哧呼哧吐着气,露出一排森森白牙,好似听懂盛一凡的话,一翻白眼,像是在说,“老子腿折了,再加上三天没吃饭,要不然分分钟踹倒你。”

    盛一凡瞄了一眼那匹马的后腿处,然后颇有歉意地道,“sorry,看错了,还是匹母马来的,那就改一下。”

    “要不是老娘腿折了...”

    齐佳颜汗颜,从没见过这么没品的人,和一头畜牲那么较真,还装模作样的替它说话。

    不过这马没有让盛一凡失望,一双黑漆漆的眸子里闪着光,相当通人性。

    它吐了吐嘴唇,然后点了点头,像是在说是的。

    “好吧,那就等你康复了,喂得饱饱的,再来跟老子较量。”盛一凡拍了拍马儿的脑袋。

    那马儿呼哧两声,人立而起,两条前腿在空中挥舞一番,然后重重踏在地面,像是接下了战书。

    “好,哈哈哈哈哈!”盛一凡大笑着,表现出相当的男子气概。

    狂笑之余,盛一凡还偷瞄向一旁的齐佳颜,只见她一脸崇拜,两只眸子里装满闪烁的小星星。

    小样,这我不把你拿捏的死死的?

    那个什么马场少爷,你能抢得过我?

    还有那什么大师姐,还敢监视我,你以为你监视我的时候,我就不能撩妹了?

    哈哈哈哈哈哈....

    ......

    两个月后,盛一凡重新造访齐府。

    这马儿果然听得懂人话,后来仆从帮它接骨,它也没有反抗,到了晚上,也开始进食。

    马儿高傲的头颅仰起,黑漆漆的眼中,闪烁着期盼和不屈。

    “怎么样了,现在的力气够了么?”

    一听见这个嚣张的声音,马儿立刻燃起斗志,欢脱地前后倒腾,四只有力的蹄子踏在地面,扬起一阵风尘。

    “行了行了,知道你高兴,迫不及待了吧?”盛一凡笑吟吟地看着马儿。

    他的心情很好,来之前已经给这马儿取好名字。

    “弟弟,你想怎么驯它?”一旁的齐佳颜问道。

    盛一凡看了她一眼本想回她,但他忽然觉得这马儿很通人性,似乎听得懂人话,于是转而对马儿道,“这里太小了,去北门外,那里有一大片草场。”

    想了一下,他又问道,“分得清东南西北吗?”

    马儿一扬蹄子,不住地打响鼻,像是在说,“瞧不起谁呢?”

    “那好,咱们去草场斗斗!”盛一凡说着,飞身而起,一脚踹翻栅栏。

    好帅好帅好帅...

    疯狂自恋的同时,盛一凡瞥了一眼齐佳颜,发现她也是用一种近乎崇拜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