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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碌的日子嗖地就跳跃到了夏季,丹宁城虽然破破烂烂,但总体在一点一点变好。

    当然那只是表象。

    相邻的四座城池,谁也没有攻来,因为他们遇到了汛期,有遭遇洪涝的危险。

    虽然对百姓来说,幸灾乐祸不太好,但是白芷还是松了一口气,她在抓紧时间重组军队。

    简直忙碌得飞起。

    她想招贤纳士,但是丹宁城没剩下几个人了,外面也不会有人愿意来这没什么前途的地方,这让她一个头,五个大。

    直到一日,一位奇怪的人到来。

    白芷老早就寄出了信件,给老鸨藏在家里的男人,那个被送去白云书院读书的男子,让他帮忙举荐读过书的士子。

    虽然他本人不愿回丹宁,但他还是帮忙举荐了一个人。

    这时代大多数人都是素布麻衣,即使是富贵人家,穿着也是富贵重色,要么沉稳,要么清雅。

    但这个人,虽是男子,但穿着那叫一个桃红柳绿,但也不是常见的红绿,而是……粉红嫩绿,还要带点明黄,总之就是糖果色,多巴胺配色,超级混搭,还极其复杂!

    且这时代成年男子都是束发,他不一样,他披散头发,还精心扎了小辫子拢与脑后,精致得白芷自愧不如。

    简直是个……时尚男孩!

    白芷在见他第一眼,就对此人种下了怀疑的种子,怀疑他的能力。

    “公子为何这副装扮?”白芷挤出礼貌笑意。

    “世人混沌平庸,唯我是这世间一抹亮色!”这人不闪不避,不卑不亢,身姿挺拔,一种自信之感洋溢于周身。

    这话说得,真拽啊!

    白芷礼貌笑了笑,缓缓展开他的自荐信,刚展开白芷就紧紧皱起了眉头。

    她将信纸颠了一转,才找到了正确的阅读方式。

    说不出是震惊,还是激动,还是其他,白芷眼都亮了。

    这个时代的人书写都是从右至左,这个人不一样,他是横着写的,从左至右,完全是现代人的书写方式。

    白芷惊呼,“你穿越的?”

    这人疑惑一瞬,“何为穿越?”

    白芷捂住心跳,还以为他是穿越的呢!看完之后她竟然有些心潮澎湃,当即拍桌决定,“就你了!”

    其实内容简单,是很普通的自荐信,但是这规整的书写和令人愉悦的书写方式,看得白芷舒心。

    此人叫做周礼,北方人,家道中落,被迫流落各地,因为个性怪异,基本无人敢用。

    再加上白芷真的无人可用,好不容易逮到一个人,她是绝不可能让人给跑了的。

    她当即想好酒好菜招待,听听他的见解,能不能用以后再说。

    周礼倒还有些怵,这个女的问都不问,就这么决定了,怕不是看上他了?

    “白城主!且慢!周某还未同意,请城主不要擅自决定了周某的前途!”周礼推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