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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qrrrrr泡澡完毕,我收拾了一番,退了房。离开了便捷酒店。

    这里早就不安全,再加上,袁老板已经对我宣战,我再逗留着。岂不是等死。

    行李什么的,倒是不少,我寄存在谷埠街的另一间酒店里。

    随即,我找了家熟悉的理发店,换了个头型。

    短寸头,让我整个人看起来精神了不少。

    再接着,我走到一家服装专卖店,购买了一套行头。从头到脚焕然一新。

    戴上墨镜,我的形象比起之前简直大变样,就算是迎面撞见了熟悉的人。对方一时半会,也未必能认出我来。

    看了看时间。已经接近晚上十点。

    梅玫之前跟我约好了,说是一起去鬼市。

    鬼市是半夜三点钟开启,所以,我打算找个地方独自静一静,消磨点时间,免得睡过头,错过了这次机会。

    我听老一辈的人说起,以前县里城北一带有个早市,摆摊贩卖的东西很多都是来路不正的,比如坑蒙偷抢来的,也有刨坟掘墓盗来的,更有以次充好的,都要趁着天黑之时出手。

    那些爱贪便宜的人,特意摸着黑来逛。买卖双方不喊不叫,不嚷不闹,讨价还价拿手比划,一个个来去匆匆,好像阴间集市,因此俗称鬼市。

    但是,梅玫说的鬼市,却并非这个,她说届时我就知道了。

    找了间咖啡屋,我走进去,点了几样茶点,坐在最里面的位置,慢慢的翻看杂志。

    等了一阵子,我正想打个电话,问一问梅玫,把事情落实下来。

    正巧,她发来条短信,说是刚刚做了一番准备,让我半夜两点钟的时候,到县城中心的步行街,有车来接我。

    喝了杯咖啡,我感觉有些无聊,拿出手机连上网络,顿时就看到,小春的企鹅空间里发了一张照片。

    点开一看,小春头上顶着纱布,正搂着个打扮得比较非主流的妹子,冲着镜头得瑟的笑。

    仔细看了看,我赫然发现,他搂的这位,竟是那天县医院里的护士妹子。

    擦!这是什么情况?!

    昨天我还看到,小春哭丧着脸,说和那妹子掰了。

    怎么今天居然都搂上了,还跑出来公然秀恩爱。

    我拿着手机,一阵无语,赶紧在照片下留言:"单身狗也是狗,任何秀恩爱的行为,都属于严重的虐狗行为,请楼主洗心革面,迷途知返"

    留了言,我才发现,自己最近也象是受了小春的影响,越来越逗比了。

    呃,这个苗头可不好。

    我这边刚留了言,还没过两分钟,小春的电话打进来了。

    "阿牛哥,我看到你的留言了,口气酸溜溜的,一定是嫉妒了吧。没办法,春哥我呢,虽说长得没有刘德华那么帅,也没有比尔盖茨那么有钱,可就是命犯桃花,总有妹子哭着喊着要我泡,唉,好烦恼啊!"小春唉声叹气道。

    我一听,就气乐了。

    妈蛋,这货不仅逗比,还特爱装比。

    如果装比犯法的话,小春罪过就大了,估计能拖出去枪毙十几回。

    "在哪鬼混呢?"我逗他。

    "在妹子家里,你懂的。"小春嬉皮笑脸道,"不说了,人家刚刚洗白白,正等着哥呢。嗯,看来一场恶战不可避免!回聊!"

    "真的假的?这么快?!"我差点没喷血,小春那边已经挂了电话。

    靠!这是什么世界啊!

    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我自问长得还算过得去啊,怎么就没受哪个妹子青睐?呃,我总不昧着良心说,那些没看上我的妹子,个个都是青光眼加白内障吧。

    算了,不想这么多,待会还有正事要办。

    慢悠悠的喝了三杯咖啡,总算是熬到了半夜。

    县城正中心的步行街,现在也是没什么人了,我点了根烟,站在路灯下耐心的等待着。

    终于,一辆全新的粉色MINI开了过来,驾驶座上,梅玫冲我招了招手。

    嘿,她眼神倒是不错,虽然我形象大变,但是仍然一眼就把我给认出来了。

    "总算把你给等来了。"我拉开车门,坐到了副驾驶座上。

    对于梅玫的家境,我也略有些了解,住得起独栋别墅的人,买一辆几十万的车来开开,确实不是什么事。

    只是不知道,她的驾驶技术如何。

    "阿牛哥,待会到了那里,你别说话,跟着我就是了。里面龙蛇混杂,容易出事。"梅玫吩咐道。

    "行,都听你的。"我连忙答应。

    今晚的梅玫,穿牛仔裤和灰色的阿迪套头衫,仍旧是一副运动范,看着很是青春洋溢。

    她觉察到我在看她,顿时微微一笑。

    不知为什么,我心里突突直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