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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颖水城下,知县刘通,早早就接到陆信派来的前哨斥候,送来的十二万五铢钱,让他备下三百只肥羊,两千石米面,煮熟用来犒赏三军之用。

    颖水虽然是座小城,但全城几百只养还是很容易买到的,当然前提得有钱不是。

    刘通现在这一手买卖,也是不亏。

    如今颖水城中的肥羊价格是三百钱至三百五之间,但这次他奉命购买,自是一律以三百钱购买的,出去人工宰杀、烹煮费用,他依旧小赚了一笔。

    不过多余的他没敢伸手,因为传信的士兵明确告诉他,陆信这次不但在鹿邑大破黄巾黄巾,斩首三万级,兵马扩编至一万五千人马。

    所以这次劳军,刘通自是不敢怠慢。

    之前陆信率领败兵路过颖水,他多少有些瞧不起陆信的,甚至臆测陆信是要逃跑来着。

    但短短半个月时间,陆信去而复还,大胜而归。

    他自是一阵后怕,庆幸当初没有得罪陆信,否则这次陆信过来,指不定会给自己什么好果子吃呢。

    为了讨好陆信,刘通这一次虽然收了陆信十二万钱,可实际上他仅仅赚了三千钱。

    然而当他站在城头之上,看到陆信率领的大军,浩浩荡荡朝城下开来之时,他当即对身边的小吏道:“快,去把老爷的坐骑牵来,吾要献给陆将军当见面礼。”

    “老爷,小的没听错吧?那坐骑可是花了老爷五万钱买来的上好战马啊。”

    小吏一愣,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混账东西,赶紧去。”刘通双目圆睁,开口便骂了起来。

    “卑职刘通,拜见陆将军。”陆信率领的兵马刚到城下,刘通便领着城中官吏,迎立在道路一旁,躬身行大礼迎候道。

    “刘知县,别来无恙否?”陆信如今同样也是精神面貌大不如前,身穿鱼鳞铠甲的他,头戴簪缨铁兜鍪,肩披鲜红锦袍,鱼鳞甲内穿的则是汉军制式红色衣袍。

    脚穿步履,腰挎环首刀,坐下乌骓马,身后则是一眼望不到头的队伍,这份威仪,可不就是大汉将军才有的威风嘛。

    “托将军的福,颖水一切尚好。”刘通一脸奉承的笑道。

    “为迎接将军凯旋,卑职特意购得一匹骏马,献给将军作为军资之用,还望将军笑纳。”

    紧接着刘通,又把自己的坐骑,一匹浑身乌黑的黑棕马牵了上来。

    “刘知县有心了。”陆信细看之下,这马虽然不是千里马,但确实是一匹好马,自是赞赏的笑纳了。

    现如今陆信帐下也就一百多匹战马,可谓是严重缺战马。

    眼下这些战马,如今都安排在赵云帐下,专门给斥候探子传递情报所用,军中可没有骑兵编制。

    在颖水城下这一顿饭,虽然迟了十二万五铢钱,但陆信却认为花的值得。

    因为这一顿饭可是有非凡意义存在。

    之前他从西平战败,率领残部夺路而逃,来到颖水城下,可谓粮尽弹绝。

    但为了完成承诺,让士兵们喝上羊肉汤,吃上一口羊肉,陆信硬是把军中不多的甲胄拿了出来,给士兵换取食物,饱吃了一顿。

    也是这一顿饱饭,让他手下这四千兵丁,重拾信心,一路与他并肩而战,最终赢来鹿邑的胜利。

    这一次重返颖水,陆信为什么再搞这么一顿饭,目的就是再次重新树立他中然诺的形象。

    要知道这个时代,可不是浮华的后世。

    这是一个一诺千金的时代。

    陆信身为大将,只要他重信诺的形象立起来了,那么他今后再军中,讲过的每一句话,都会让士兵信服,也更愿意替他卖命。

    很显然陆信的目的随着军中士兵的渲染,他的形象一下子就高大了起来。

    之前在鹿邑城下,被陆信威逼利诱加入军队的俘虏,对于陆信说过的立下军功,可以自由回家,亦或者立功升迁之事,那都是半信半疑的。

    但这会,这些新归顺的俘虏士兵,听着老兵们讲起陆信在颖水城下,一诺千金拿出甲胄换羊羔的故事时,再看陆信的目光时,不由多了一份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