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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灯初上,夜色阑珊。

    萧风一行五人,漫无目的的在江城市中心溜达着。

    娱乐会所一般在十二点之后才最热闹,这个时候去了要么扑个空,要么打草惊蛇。

    “老赵,你这审美真不是一般的别致啊。”萧风看着赵兴峰上身皮夹克,下身工装裤,再配上一双皮鞋,哭笑不得的说道。

    赵兴峰老脸一红,吭哧半天没能说出话来。

    作为从业是多年的老警察,赵兴峰的便装很少,大多时候的都是穿警服,这次出来的时候发现,宿舍里的便装居然还是几年前的衣服,也只能凑合着换上了。

    几个人找了一个小饭馆,点了酒菜开始聊天。

    酒过三巡,大家也开始开起玩笑来,萧风笑着拍了拍赵兴峰的肩膀:“老赵,你都这岁数了还不娶个媳妇,夜深人静,不觉得寂寞吗?”

    其余三人一下来了精神,哄笑道:“赵哥是对五指姑娘情有独钟,一般的女色根本看不上眼。”

    “我觉得不对,赵哥该不会不喜欢女的吧?”

    “这个说法我同意,赵哥平时都不跟局里的女同事多说话,整天跟大老爷们凑在一起,这明显不正常啊。”

    一群人笑成一团,赵兴峰憋了半天,怒道:“你们知道个屁!老子好歹还娶过媳妇,你们连媳妇都没娶过的,也好意思笑话我?”

    此言一出,酒桌上的萧风等人都愣住了,显然对于赵兴峰娶过媳妇的事情,谁都不曾听说过。

    赵兴峰倒了一杯酒,二两酒直接下肚,脸上顿时变得红润起来,眼神中多出几分醉意。

    “你们知道,两年前我为什么来到江城吗?”赵兴峰攥着拳头问道。

    三名警员对视一眼,尽都老老实实的摇摇头。

    这一点萧风也很奇怪,宋可人曾经跟他说起过赵兴峰的情况。

    而按照宋可人的说法,赵兴峰这个人身上功勋无数,上级是有意给他一个局长的位置的,但赵兴峰却放弃了这个位置,主动申请调到江城这么一个小地方。

    以警长的身份,在基层任劳任怨。

    “两年前的夏天,我那时候在边境负责缉毒工作,那天万里无云,我记得很清楚,那是我最后一次任务……”赵兴峰低声说道:“如果那次任务结束,我就可以直接退下来,跟着妻子女儿一起好好生活。”

    听到这里,萧风眉头一皱,明白一定是出了什么事。

    果然,只听赵兴峰继续说道:“那一天任务结束之后,我很高兴的回家,路上买了两只烤鸭,还给女儿买了一个蝴蝶发卡,她最喜欢的蓝色。”

    萧风等人默默的听着,明显发现赵兴峰的头更低了一些,让人看不清表情,似乎是在隐藏什么。

    “可是!”赵兴峰咬牙道:“等我回去的时候,却见到妻子女儿倒在血泊中……我女儿才六岁啊!我答应过她,等她上一年级的时候,会给她买新书包,新衣服……”

    说道到最后,那话中的悲愤,让所有人心中都是一沉,只感觉像是压了一块大石头那样,喘息都变得费力。

    “当时我发了疯一样,发誓只要找到杀害我妻女的凶手,就是拼了命也要将他碎尸万段!”赵兴峰说道:“但我动用了所有关系,能求到的人全都求了一遍,找不到任何关于凶手的线索。”

    “后来,跟我同期的一个战友,可能是看我可怜,他告诉我去江城,或许能找到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