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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景胜摸着绒布做成的小红花,心里的激动简直无法表达,比他脖子里佩戴的平安锁还要珍贵。

    戴了小红花,有人引着他去台子后面的红布上留下名字,贺景胜握着毛笔,后悔平时没有好好练习毛笔字,尽自己最大可能的写好一笔一划,郑重其事地留下自己的大名。

    这样的仪式感让他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事情很重要,很有意义,很有荣誉感。

    孩子们陆陆续续入场,到后边儿红布下面没有空地写名字了,便由家长抱着孩子写,有那不会写字的也没关系,大人帮写了,只需在印泥盒里蘸了红色印泥盖上自己的手印即可,让不会写字的孩子们也有参与感。

    一时间大人孩子都被这新奇的仪式所吸引,起先被迫捐银子的那点儿抱怨也忘到脑后了,自家其实也不是很差这点银钱,不过做好事被看见,还是在皇帝陛下面前被看见,还能写上孩子的名字让孩子这么高兴,值!

    就是这周翰林做事还是欠考虑,有走红毯这个环节怎么不提前写在册子里,这么多人注视着,今天的打扮还是欠了点儿,应该穿更贵的那套裙子来着,头发上这支簪子选得也不好……

    周一郎带儿子过来,一来是让儿子见见大场面长长胆识,一来多少有那么点儿晒娃显摆的意思。

    这会儿见儿子落落大方,做事稳当,很受大人孩子喜欢,心里骄傲,趁人不注意,在袖子底下悄悄对儿子竖了个大拇指。

    周锦钰朝他眨了眨眼。

    皇子们身份特殊,由专人引导着入场,只周一郎没想到太子殿下竟然也特意跑来走红毯,忙站起来起身见礼,同时低声吩咐儿子:“钰哥儿,给太子殿下叩头。”

    见太子如见帝王,但非正式场合,他亦不需对太子行跪礼,只钰哥儿却是白身,年纪虽小,不能失了礼数。

    周锦钰跟在爹身边,老老实实跪下叩头。

    “臣周凤青见过太子殿下。”

    “周凤青之子周锦钰拜见太子殿下。”

    “周翰林不必多礼。”太子殿下赵正熙今年十七岁,众人皆知的性情温和宽厚之人,他说着话弯腰去扶了地上的周锦钰起来。

    周锦钰白净,皮肤通透到像是泛着柔光的美玉,大眼睛长得像周一郎的凤眼又带了云娘杏眼的幼圆,瞳仁又黑又大清澈到让人忍不住心底生出感动来。

    赵正熙兄弟众多,却是天然的竞争关系,很难彼此亲近起来,即便是一母同胞的兄弟也一样。

    从被册封为太子的那天起,他便是孤独的,被人挑剔的,哪怕是犯了一丁点儿错处都有可能被拿来大做文章,他的锦绣身份亦是他背负的沉重枷锁。

    看到眼前可爱的小孩儿,他不由生出些喜爱来,笑着捏了把周锦钰肉乎乎的小腮帮子,转过身去募捐箱里投了银票,又回头儿过来管周锦钰要小红花。

    周锦钰个子小,他便将他抱起来,方便周锦钰帮他别上,周一郎忙上前阻拦,“太子殿下,这如何使得,钰哥儿还不快下来。”

    周锦钰迅速帮太子别上小红花,向太子告罪,太子亦知道自己的身份,顺势把人放下,夸了周家父子两句,便在侍卫随从的陪同下进场。

    看着太子离开,周锦钰眨了眨眼,悄声对周一郎道:“爹,想不到太子竟然如此随和。”

    随和么?

    简单的人在皇宫里是生存不下去的。

    不过太子是演戏也好,不是演戏也罢,对钰哥儿都是件好事儿,钰哥儿体弱,自己又是个芝麻官儿,在贵族子弟成群的学院里念书,他还担心被人欺负呢,太子这一抱,倒是等于给了钰哥儿一个护身符。

    太子走后,令周一郎意外的是端王也跑过来凑热闹,要戴什么小红花,周一郎上前见礼。

    端王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多礼,又道:“周翰林当真让本王刮目相看。”

    周一郎拱手“蒙王爷看重,周凤青不敢辜负王爷期望。”

    上司说话有深度,属下的理解力得跟得上,聪明人对话无需说太多,短短两句话,一问一答间,该表达的都表达了,该明白的也都明白了。

    周锦钰对端王不喜,把小红花递给他,道:“锦钰个子小,还劳请端王殿下自己戴一下。”

    端王睨了他一眼,忽地一弯腰,下一秒,周锦钰被他单手提溜到桌子上。

    端王朝周锦钰抬了抬下巴,那意思是给他戴上。

    同样是皇家的人,太子殿下比端王身份还要尊贵,也没他这么嚣张霸道不给人尊重,高低不能让爹在这种人手底下干活儿,还不够受气。

    周锦钰垂下眼皮,浓密的长睫毛掩盖住目光中的不乐意,把小红花给端王戴上。

    端王焉能看不出他不情不愿那样儿,伸手拍了拍小孩儿肉乎乎的小脸蛋儿,戏弄的意味不要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