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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应好,年锦书看了一眼那七彩灯,心里怪异感更重了。

  不夜都也太隆重了吧。

  一出门,她就忍不住了,“不夜都的聘礼为什么这么重?连七彩灯都拿来当聘礼,你……不心疼?”

  “我娘的意思。”

  年锦书又问,“那这么多聘礼,不夜都还有钱吗?全拿来当聘礼了吗?”

  雁回脚步一顿,深深凝视着她,“我缺钱吗?”

  “不缺吗?”年锦书困惑,楚飞霜疯癫了好些年,招惹是非,毁损各大仙门不少财物,听闻不夜都散尽家产还债,特别穷。

  “你有几年不曾去过不夜都?”

  年锦书一怔,自从和雁回交恶,她已有十年不曾去过不夜都。

  儿时记忆中的不夜都,是很美,很美的地方。

  雁回往前走,年锦书跟上去,目光却落在他今日的装扮上,这一身黑金颜色很适合他,可雁回酷爱红色,她也很少见雁回如此穿戴。

  这样的颜色更衬得他眼尾的泪痣鲜艳欲滴。

  更招人。

  她一直端详着他,从发饰到衣服暗纹,到腰线。

  好腰!

  真细。

  一直盯着人家腰线看有点色,她移开了目光,又落在他白皙的手上,年锦书倏然一怔,雁回的手指又细又直,尊贵有力,生得均匀好看。

  似曾相识!

  好漂亮的一双手。

  南归的手……也这么好看。

  “为何一直盯着我?”雁回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