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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夏之际,北漠骄阳似火,气候闷热干燥,戈壁滩上爬满了蜥蜴,它们慢悠悠地吐着舌头,安详地趴在石缝间。

    谢乐慈的肩上挎着包袱,拼命地往南跑,她身后骑着骏马奔驰的男子紧紧跟着她,但却刻意的保持和谢乐慈相隔的距离。

    当下正是午时,谢乐慈连着被追了两个时辰,体力早已不佳,横竖是逃不走了,索性停下脚步。

    “吁——”追赶的男子猛然勒马,深呼了一口气。

    谢乐慈身穿孔雀蓝绣鸢尾花裙,体态轻盈,脚踝绑了条墨绿贝壳铃铛链条,走路时会有细微的声响。

    她向前走了一步,两道细细的月牙眉微微蹙起,娇小的脸庞沾着粗糙的沙砾,修长白皙的脖颈戴着一串银色璎珞铜铃项圈,肌肤如雪般的纯净。

    谢乐慈擦去额头的薄汗,虽然对面前的男子有愧疚之心,可今儿个必须要离开北漠,硬的不行便来软的,“赫连将军,您行行好,放我走吧,改日等我回到北漠,我一定送您几件上好的兵器。”

    骑马的男子气质刚毅,身形英挺,黑眸清澈见底。

    赫连舟的神色不为所动,目不斜视地看着谢乐慈。

    北漠领主谢廷掌管北漠数十年,手底下的人从未见过他动怒,可谓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对自家的小女儿更是宠爱到没规没矩的地步,即便是谢乐慈给北漠的天捅出了个大窟窿,谢廷也只会好声好气地在后边喊道:“小祖宗,慢点捅,爹爹补不过来啦。”

    赫连舟是谢廷的心腹,最是了解谢廷的为人,以前小祖宗三番五次地因为贪玩而险些丧命,譬如为了去戈壁滩看蜥蜴,差点被毒蜈蚣咬伤;为了要欣赏塞外百年出现一次的流星,偷偷地离开北漠,结果却遇到了沙尘暴。

    虽是犯了不少错,但领主仍是舍不得教训小祖宗,可这次不知为何,领主得知小祖宗失踪后,不仅大发雷霆,还下令北漠所有的兵士去把小祖宗抓回去。这次的阵势难得一见,北漠的子民从早到晚跟随兵士骑着骆驼或是骏马在大漠中飞驰,都盼望能早点找到小祖宗。

    是以,赫连舟猜测,这其中必有隐情。

    “小祖宗,现在外边战火连天,领主说眼下不能再贪玩了,你若是觉得在北漠无聊,属下可以带你去胡杨林捉乌鸦玩。”

    “赫连将军若是把我带回去,恐怕以后就没人会去偷爹爹的羊羔酒给你喝了。”谢乐慈失落地垂下脑袋,委屈巴巴地摊开手,“你把我带回去吧,反正爹爹铁定要我嫁给那甚么纨绔世子了,纵使逃到天涯海角,怕是也不能摆脱这桩婚事。”

    没等赫连舟开口,谢乐慈忧愁地叹息道:“横竖我是该知足的,娘亲没得早,爹爹又整整宠了我十九年,能够无忧无虑地在北漠生活,既然爹爹认准了匈奴世子做女婿,肯定是有异于常人之处,再不济也无非是喜欢纳小妾,酗酒爱打人……这两天我也逃累了,没吃过一顿饱饭,想来嫁给世子,起码能有口吃的。”

    她的语气充满了委屈,难过,伤心。

    赫连舟仍处于惊讶的状态,领主并未提过小祖宗和匈奴世子定下了婚事,小祖宗从及笄之年就收到了数不清的聘礼,有权位低点儿的,在北漠只担任个守夜的小兵;权位高点儿的,在族群中担任首领;更有甚者是执掌整个草原的霸主。

    只可惜佳人无意,推了上百桩的婚事,谢廷自是也瞧不上那些面似靴皮、五大三粗的男人,他的宝贝女儿,肯定要嫁个温润如玉的,风度翩翩的,饱读诗经的儿郎。

    而今谁不知道匈奴的世子天生风流?不惜投掷千金去买西域妖娆多姿的舞娘做笼中雀,过得是奢侈糜烂,颠倒凤鸾的日子。

    领主现在让小祖宗嫁给这等下流的男儿,简直是令人匪夷所思。

    赫连舟眉头紧锁,问道:“小祖宗所言当真?领主怎会看上匈奴的世子?”

    谢乐慈重重地点了点头,竖起三个手指,“我可以对天发誓,绝无半点虚言,不然就罚我这辈子都——”

    赫连舟连忙跳下马,制止谢乐慈胡乱地发毒誓,“小祖宗切莫说这些伤害自己的话,属下相信你。”

    “那赫连将军还要把我带回去吗?”谢乐慈的表情可怜巴巴,“将军若是觉得为难,我也不会责怪你,怨恨你的。”

    赫连舟面容紧绷,如果今天真的把小祖宗带回去,到时最怨恨、责怪他的人,一定是他自己。

    他相信领主的背后或许有什么难言之隐,按领主的性子,若是小祖宗当真遇到良人,定下了婚事,必然要敲锣打鼓的庆祝。而不是对世人隐瞒,强迫小祖宗嫁给纨绔子弟。

    赫连舟思来想去,低眸问道:“那小祖宗准备去哪里避风头?”

    谢乐慈的眼睛顿时有了光亮,“我准备去大梁,到祖母那儿暂住几个月。”

    “看来小祖宗是计划已久,怪不得领主把北漠快掀了个底朝天都找不到小祖宗,原是有谢三公子相助。”赫连舟的嗓音醇厚,不紧不慢地说,“这样也好,谢三公子成熟稳重,年少时就能在谢府独当一面,只是……从北漠到大梁相隔万里,等小祖宗到了那里,恐怕便是仲秋了。”

    谢乐慈嘴唇微张,不可思议地盯着赫连舟的那双黑眸,她可是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及表兄的名字,赫连将军是怎么知道这件事有表兄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