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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朋友说了我穿的不好看,我也不是想退,我可以换其他的款。”

    阿春和辉姐回到店铺,见一位女顾客带着前几天买的彩虹毛衣和黑色欧根纱刺绣腰裙在吧台处要求退还。

    “顾客,正常来说七天无理由都可以,可是你的标牌也撕了,而且有明显穿过的痕迹,这你让我们怎么给您退还呀?”王美英皱着眉头解释,这么难缠的顾客还是第一次见到。

    阿春看着王美英拿在手里的衣服,上面有明显的褶皱,而且还有点点喷溅的污渍。顾客倒也诚实直说了穿衣服去吃了火锅,也就是这当中朋友嫌弃说颜色太过鲜艳,显得俗气。阿春到是很是喜欢这见彩虹上衣,给人视觉一种热烈欢快的感觉。

    “怎么办?穿过了非要退还?”王美英焦虑的说道。

    王辉跟顾客解释了一边退还原则,可顾客一再恳求只换就可以,实在觉得衣服穿不出去。

    这时有其他的顾客进入店铺,王辉示意焦头烂额的王美英去接其他的顾客,留下自己处理。

    试衣间外王美英小声对阿春嘀咕:“没见过这样的,衣服穿了怎么退换呀?”

    阿春心里也很明白,按照商场的规则这套衣服多数是不能退还的;可是没过多久,阿春便看到辉姐带着顾客去试穿了别的衣服。

    送走顾客后,阿春蹭到辉姐身边:“辉姐,这衣服为什么给她退呀?”

    “我问了美英,这个顾客在咱俩刚去吃饭的时候就过来,其间找了商场,商场看到衣服已经穿了后被让店铺与顾客自行解决。”

    “商场的也觉得顾客理亏。”阿春说道。

    “对呀!”

    “那辉姐为什么同意顾客退还哪?”

    “因为呀。。。有些时候顾客过来买衣服,其实也不知道自己适合什么样的,谁都希望自己的穿的美美,可是有些时候难免判断不清买了不适合,不喜欢的衣服后悔的,这个顾客就属于这种。”王辉将顾客退还过来的衣服挂上挂烫器,进行熨烫。“这些顾客呀也都是上班的,像这种上千块的衣服也不是说买就买的,好不容易攒够了钱买了一回却只能穿一次,搁谁心里都有些接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