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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送上食物。

    林小玲对食物的偏好很强烈。林家是个大家族,而林小玲在林家地位也不算低。

    于是,她很好吃,异常好吃。况且,还有时间,填饱肚子才能去战斗。

    玉米饼抹上一层羊奶酪,香中带甜,甜带微酸,能促进食欲,也有利于消化。

    这异域外的主食一下就成了林小玲的挚爱。

    羊毛地毯,低矮小桌,桌上除玉米饼之外,还有大盘羊肉。

    当然,还有琉璃瓶装的葡萄美酒。

    银器,闪耀着美丽的亮白,如同月光。

    拉达克人对银器很重视,只用于招待尊贵的客人。

    葡萄美酒在银酒杯中显得越发晶莹发亮。色泽鲜红,熠熠生辉,满含激情。

    李天星如木偶般跪坐于地毯上,身子挺直,双眼无神,丢了魂似的。

    不说,不看,不动,也不吃。

    江小迷没有理会他,豪饮几大杯葡萄美酒后。

    指着李天星笑道:“

    千年魂回泪茫茫,心也慌,情也惶,

    眼望亲人,无处把家还。

    相逢却不曾相识,难相认,蛮纠缠。

    情义何须用命偿。

    心似铁,悲能藏,

    笑看风云,切齿忍泪含。

    自古英雄多磨难,剑出鞘,敌必寒。”

    众人都停住,目视江小迷。

    江曼云微笑道:“脱胎换骨,力是涨了,这文采也添上几分,这,情义何须用命偿,似有些不妥。”

    林小玲嘴上还叼着块玉米饼,口齿不清的说道:“有何不妥,我觉得挺好的,朗朗上口,要说文采嘛,凑合,还凑合……”

    李天星听罢,抬头看向江小迷,眼中有了些神采,他叨念着:“情义何须用命偿?自古英雄多磨难,剑出鞘,敌必寒。……”

    周公子潇洒的站起,踱步到李天星身后笑着咛道:“

    世间唯有做人难,情义何须用命偿,

    缘分到头还是命,前世因果今生还。

    千年轮回终有道,困在局中自迷茫,

    何不高举霸王剑,眼前幻像必消亡。”

    “幻像么?不……”医十一摇头道:“这不是幻像,这里是真实的世界。”

    江小迷指着医十一笑道:“丑八怪,人家周公子证的是道,懂么?道,哈……你那道心都已经变质,别捣乱了,好好念叨你的医术,将来好做个药神。”

    林小玲给医十一递上一块抹上奶酪的玉米饼:“别理他们,一个个的脑子不正常。天天神啊,鬼的,我是听不明白。……我们只管吃,有什么比吃还事大的?再说晚上还有大战,吃饱了好有力气杀敌。”

    林小玲的话好像触动了李天星,他立刻拿起玉米饼胡乱的往嘴里塞。

    艾青长老带着一位身材魁梧的汉子走了进来。汉子身上服饰与艾青蒂拉族长不同。没穿宽松的白色长袍,也没有包裹头部的帽子,而是穿着像江小迷一样的东方长袍。

    不过,那汉子身材挺拔,面相狂野,又不像东方人种。

    他额头上用布条箍住散乱的头发,敞开的上衣露出了横炼的肌肉。看得出,也是位豪爽之人。

    起身后,江小迷对艾青长老躬身谢道:“多谢艾青长老给我们准备的丰盛食物,”

    艾青长老还礼道:“不用客气。对待客人,我们拉达克人随时都欢迎。”

    他手指汉子继续说道:“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儿子格桑,他是我们部落第三十代卡玛扎依,刚从外地游历回来,也会说东方语言。”

    卡玛扎依???!!!

    李天星手中的玉米饼掉落在桌上。

    吃饱喝足后,江小迷提出要去朝拜拉姆神的请求。

    拉姆神是拉达克人供奉神灵,是拉姆国真正的“主人”。

    重要的事,还得主人出来做决定。

    艾青长老当然不会反对,立即要自己的儿子格桑,也就是三十代卡玛扎依陪同前往。

    供奉月神拉姆的庙堂是维多亚小镇最宏伟,最奢华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