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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饭是林旭在家做的四菜一汤:油焖大虾,烧鸡块,鲜蘑菜心,蒜蓉青菜。再加一盆紫菜蛋花汤。

    为了庆祝丁怡和星海签约,林旭还特意开了一瓶解百纳红酒。

    丁怡走到餐桌旁,还没坐下,就伸手夹了一筷子菜往嘴里塞。

    “味道不错。狗子,等下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

    “没空,等下还要去跑步。”林旭端了两碗米饭,放到桌上,埋头干饭。

    “你还来真的?魔怔了?”

    丁怡听到这话,一手掩嘴,表情夸张,差点喷饭,然后迅速委屈巴巴,“可是你说过,要让人家度过一个难忘的夜晚。”

    “那就一起去跑步。”林旭头也不抬,继续干饭。

    丁怡大怒,一记佛山无影脚踢到了林旭的小腿上。

    “你这个笨蛋,笨死了。”

    林旭咬牙强忍,语气沉重,“小怡,你的事要不要跟丁叔说下?”

    林旭口中的丁叔,是某城市的一把手丁少秋,也是丁怡的父亲大人。

    “当然不要说。狗子。除非你是想让我被老爹活活打死。”

    丁怡的父亲丁少秋,向来是慈父。温文尔雅才是林旭对他的一贯印象。在政界里历经三十多年的锤炼,善于控制情绪,也善于见微知著。在他面前,丁怡的任何小聪明和小心机,都会暴露无遗。

    “纸终究包不住火。要是被你老子发现,你会死的更惨。还不如早点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这样还能留个全尸。”

    丁少秋什么都好,就是在丁怡的学业发展上,历来主张“学好数理化,报效国与家”。对于丁怡把唱歌跳舞作为爱好,他并不反对。可要是丁怡敢把这作为职业,那丁少秋肯定是一万个不答应。

    “哎呀。冲动了。忘记了给老爹先做打个预防针,现在给他说,我担心他心脏受不了。”老父亲大发雷霆的余威,丁怡每想起来仍心有余悸。

    小时候,有一次丁怡指着电视机说长大了要做歌手,被丁少秋拿着鸡毛掸子教育了整整三天。

    从此,丁怡断了做艺人的美梦,乖乖去做练习题。

    “还有林妈,不会因为这事也嫌弃我吧?”丁怡试探着,小心翼翼问了一句。

    “我妈?我妈觉得我这样的,有女朋友都是她积德行善换来的,怎么会嫌弃你?”

    林旭已经干掉了一碗米饭,拍着肚皮,正抽了一张纸去擦油乎乎的嘴。

    “那就先告诉林妈,争取她的支持。再和老爹对抗到底!”丁怡起身,去冰箱里拿了一罐快活水,右腿微屈,双手举过头顶,献给林旭,“老爷,看在奴家鞍前马后,日夜服侍你的份上,你还得在老太太面前多美言几句才是。”

    “你一百个放心。就是拼了老命,我也得护你周全。”

    “你还得对老爹保密。”

    “我妈知道了,你妈自然就知道了,你妈知道了,你爸自然也就知道了。对于我妈,你也得保密。”林旭说话像骂人。

    “老爷,奴家还有一事相求。”丁怡双手抱在右侧,躬身行李,低眉顺眼。

    “姨太请讲。”

    “奴家刚跟星海娱乐签了卖身契。每个月只有两千块月例钱。以后柴米油盐酱醋茶就就得拜托老爷。”

    林旭的生活费都丁怡支配,丁怡说“男人有钱就变坏”,一直牢牢掌握两人的财政大权。林旭也懒得操心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暑假期间,两人的生活费是外甥打灯笼,照旧。丁怡去做实习生,免不了一些人情世故的应酬,花销就大了,生活费就捉襟见肘。

    其实这些林旭早就有过考虑。丁怡去做艺人,没个几年只怕熬不出头来。对于女人来说,衣服,包包,这些花钱的玩意儿可少不了。仅凭两人的生活费和丁怡那微薄的工资,肯定连瓶名牌香水都不够。

    “小怡,养你,我责无旁贷。一定把你养的白白胖胖!”林旭拍着胸脯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