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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溢彩的卡曼是二手的,他决定回港之后就联系朋友帮忙找到了这辆车。前任车主很爱惜,所以成色很好,内饰漂亮,发动机给力。

    马衷伟坐在驾驶座,像是一个欣喜的孩子,时而抚摸方向盘,时而仔细观察着仪表盘,总之就是天真满满的样子。

    “你可以试着发动一下。”姜溢彩带着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温柔的眼神与语气说道。

    “没关系吗?”马衷伟的眉毛挑了起来,像是一个顽皮的小孩在试着懂礼貌。

    姜溢彩的眼睛同嘴角一起笑,“当然。”他还没有这么大方过,对一个一夜情的对象。

    卡曼上了岁数,早已没有新车那么带劲了,但当马衷伟踩下油门的时候,那清爽大方的轰鸣声还是让他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马衷伟的表情比昨天晚上还好,如果姜溢彩要打分的话,那他会给昨晚的马衷伟八十分,给现在的马衷伟一百分。

    在姜溢彩看来,一百分的奖励就是要不要试着开开看,能把他送回店里就最好啦。

    “可是我得回家了。”马衷伟的拒绝根本就是言不由衷,和他的名字一样。为什么现在要回家,又不是十六岁。

    姜溢彩的漂亮脸蛋一下子垮了,他不喜欢被别人拒绝,无论是什么样的场合和对象。

    就连他的声音也变得僵硬起来,“那要我送你回去吗?”他问马衷伟,硬邦邦地像是外星人刚刚学会地球话,而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你自己回去吧。

    马衷伟怎么会听不懂,他整个人像是被火烤的鱿鱼,手足无措的样子饶是谁看了都会心疼。不是他的错,可没人告诉他。

    “我走了,再见。”马衷伟开了车门想要走,被姜溢彩拦住了。

    阿彩的恶劣程度简直难以想象,他拽住了马衷伟的胳膊不让走,昂起了头露出白嫩的脸颊。他虽精瘦,可脸颊并非挂不住肉,笑起来的时候有温润的脸颊肉。这是姜溢彩的绝招,在主顾让他改稿但他又不想改的时候就会用。

    可现在他没有用,而是仍然硬邦邦的像是一块臭石头,但意思已经明了,他想要马衷伟在他的脸颊下留下一吻。

    小马不识途的意思是小马以为自己已经是老马了,尽管没有人这么叫他,他以为自己和毒蛇是势均力敌,可只有毒蛇知道他自己为什么要收起狠戾的獠牙,却又装不出善良的样子。

    得到一吻之后毒蛇就收回了蛇信子,他也不再是一块臭石头了。现在的姜溢彩就只是姜溢彩,他在马衷伟关车门之前郑重地说了一句“再见”,就好像他们不会再见一样。

    卡曼一骑绝尘,姜溢彩把油门一踩再踩,像是要让这辆时不时出故障的二手车飞起来一样。

    这一夜的结果就是他得到了无与伦比的灵感,那些让他感到困扰甚至想要推掉的停滞不前的设计稿都有了未来。他现在只想要赶紧回店里,换掉身上的西装,在方桌上趴到天黑再天亮。

    尽管小马不识途,可小马还是知道回家的路该怎么走。马衷伟告别了姜溢彩,嘴唇上仿佛还留有他脸颊肉的触感,只有在阳光下才看得到的绒毛让他的唇肉感到痒痒的。

    马衷伟并不是傻白甜,他当然知道昨晚的性质是什么。姜溢彩供职的李氏珠宝深水埗分店在他的辖区内,而他和姜溢彩上床了。

    要怪只怪他自己,不能怪昨晚的那瓶酒,也不能怪姜溢彩资料上那张鬼马证件照,更不能怪姜溢彩本人。是马衷伟自己忍不住的,那无论那一夜会在未来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他也只能自己接受。

    阿彩才没有想那么多呢,他潇洒地开着卡曼,就像他第一次开这部车一样。他是不知满足的,只想着在出手“海之泪”之后可以换一部车。尽管还没有想好换什么,可他已经想好要拉着马衷伟一起去看车了。

    无知的小马,无限的灵感。

    如果要问姜溢彩他这辈子最重要的是什么,那他会省略“最”这个限定词,一边慢悠悠擦眼镜,一边故作深沉地说自己认为前任和珠宝设计最重要。一个是他的灵感来源,一个可以比拟他的生命。

    但如果要问所谓旁观者钱其墉的想法的话,那这个从来都没有正行的人会难得一本正经起来,看起来就像是才被老豆抽了一耳光一样。他会说,在姜溢彩的生命中,最重要的只有他自己。

    严家铭不重要,他只是姜溢彩的一个借口罢了。就像是手背上天天都能看见的一道伤,时不时就狠心揭开才结好的痂,当疼痛感传来的时候便也是灵感尽现的时候。

    至于珠宝设计,钱其墉承认姜溢彩有绝对的才华,他在这方面可以称得上是天才,可钱其墉作为局外人,只觉得姜溢彩是寻了一个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做,以免虚无到死掉罢了。

    再多的,他也说不明白了。只是多年和姜溢彩的相处告诉他,迟早要给阿彩找一个真心爱人,否则他可能真的要眼睁睁看着他的竹马死掉。

    姜溢彩回到深水埗的时候,mindy已经在店里了。她正坐在旋转展示柜前,仔仔细细地看着那颗从澳洲涉水来港的粉钻。

    这颗粉钻其实没什么特别的,成色并非上等,价值也不高,所以姜溢彩才把它展示在外面,可mindy总隐隐觉得这颗钻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因为据她所知这颗粉钻没有卖出去,而每每有太太来问,姜溢彩都会推脱说粉钻已经出手。

    mindy当然不会明白姜溢彩到底在想什么,而姜溢彩也不会告诉她,他只会在进店之前把西装脱下来,挂在手臂上遮挡住白色衬衫的明显污渍,接着静悄悄走到mindy的身边,问她这颗钻是否够好。

    “当然。”mindy被吓了一跳,想都就没想就回答了姜溢彩的问题。回过神来之后她才感叹,自己真是做社畜的好材料。

    姜溢彩看起来有些疲累,他没有看着自己的优秀员工mindy,而是盯着这颗在他眼前旋转的粉钻。那么美丽,但以世人的评判标准却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是一颗“低质”的钻。

    不知道看了有多久,mindy觉得她的后颈仿佛流下了冷汗,姜溢彩才慢悠悠地上楼。mindy看着他驼着背拎着西装的样子,莫名觉得她的上司现在很累很累,累到仿佛下一秒就要踩空昂贵的百年楼梯,七零八落地摔下来。

    姜溢彩的身体是累的,多亏了钱其墉,真是一万个谢谢他。可同时姜溢彩的灵感却像是汩汩流不尽的泉水一样,趴到桌上拿起笔的那一刻就不会停下来了。

    脏掉的衬衫也没有换,扣子隐匿在褶皱中,姜溢彩把它敞开着穿。领带像是一条死去的蛇躺在方桌的角落里,西装垂在太师椅的椅背上,袖子紧紧抓住扶手不让它自己掉下去。

    手臂上的青筋整个儿地爆了出来,握持的笔像是一支魔杖,在纸上留下那些原本天马行空到伸出手也无法捉到的灵感。

    风从开着的窗户之中吹进来,带走了地上的稿纸,把它们吹得像是蝴蝶在起舞。

    就连姜溢彩也不知道,他这疯狂泻出的灵感到底是因为严家铭还是因为马衷伟,他也不愿意去深究。只是在间或抬头的时候恶劣地期许这样的灵感永远也不要消失。

    在吸血鬼看来,港岛的白天是凄惨的,只有黑夜才是他自由游走的时候,哪怕对着人露出尖锐的獠牙也没有关系。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刻板印象,人总是在潜意识中认为在夜里遇到的人不会是好人,而当有了这样的潜意识的时候,发生什么事情也仿佛都是自然而然了。

    年底了,姜溢彩欠了不少债。他总是狮子大开口一样,承接了张太李太钱太等等的邀约,恨不得把百家姓加上太的邀约都接个遍,可等到要交稿的时候就后悔了,恨不得穿越回去狠狠抽那个不自量力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