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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日西斜,秋天的阳光,透过玻璃,把阳台上的两个人都染上了一层薄薄的金色,就象雕像一样。

  在取得许多共识之后,谈判的两人,在游戏开发主导权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

  对于希顺来说,合作是不得已的选择。因为王诺岳的软件,赌住了自己的发展道路。如果自己不合作,那王诺岳多半会把游戏卖给大宇或者智冠这样的游戏公司,或者交给他们代理。那自己从象棋软件起家的想法,基本可以说再见了。

  但被迫放弃了大部分股份的他,并不想放弃游戏开发的主导权。在他看来,游戏的用户群在台湾,而他明显更能理解台湾人的文化和需求。而且,虽然主要目的是赚钱,但他还是希望以开发益智游戏为主。

  王诺岳也不希望放弃开发的主导权。现在,台湾的盗版市场仍然猖獗,留给正版游戏的空间并不大。虽然于希顺建立的光谱资讯,也开发出几款不错的游戏,但比起大宇资讯的《大富翁》和《仙剑》系列,还是颇有不如。

  既然想从游戏市场上捞钱,王诺岳当然希望多捞一点。在这几年RPG(角色扮演游戏)的黄金时期,王诺岳要优先开发几个叫好又叫座的游戏。嗯,他想的就是大宇资讯的《大富翁》和《仙剑》系列。

  可现在他的问题,是不可能把脑袋中的创意交出去。即使交出去,也很难让人相信游戏一定会大卖。

  沉默了几分钟之后,王诺岳摇了摇头,说道:“现在的情况,我们不可能同时开发两个游戏。”

  他这是对于希顺刚才提议的拒绝。相比开发,他更希望于希顺集中精力去跑销售。

  “如果这样,你不如雇个销售经理。”于希顺带点赌气性质的说道。

  王诺岳心动了一下,但还是按捺住了。于希顺能带给他的,不止资金,还有渠道。客厅里的电脑,就是一个证明。而且,一个远在台湾的销售经理,不知道能玩出多少花样。还不如利益合伙人可靠。

  “虽然主要市场是台湾,但我觉得游戏的娱乐性是共同的。大陆人觉得好玩的游戏,多半台湾人也会觉得好玩。台湾人觉得好玩的游戏,大陆人多半也会觉得好玩。”王诺岳说到。在他的梦境中,在台湾火爆的游戏,在大陆也同样火爆。两岸对游戏的评价,几乎是一致的。

  “我先开发一个游戏,我会把费用控制在两万美元左右,时间控制在六个月。如果这款游戏销售收入没有达到二十万美元,我就让出游戏开发的主导权。”王诺岳提出了一个建议,或者说赌注。

  王诺岳心里想的,就是开发《大富翁》系列。在他看来,大富翁这个游戏的知名度很高,而且市场反应不错。去年大宇发行的《大富翁》一代,单色,不支持声卡,也卖出了3万多套,价值600万台币,相当于二十多万美元。

  现在,大富翁的开发者姚壮宪去服兵役,大宇还没有开发二代,正好给王诺岳留出了一个时间窗口。如果以《大富翁》二代为蓝本,加入三代中的经典元素:更多的人物,物价控制,机器娃娃、遥控色子、汽车等经典的道具,销售量应该会超过二代的8万套,可以赚个几十万美元。

  [九十年代初的台湾游戏公司,为了和盗版作斗争,采取了超低价的策略。花旗游戏的主流定价,在40到60美元。RB的游戏,一直是高价政策,售价在8000到12000日元,大致相当于60到90美元。甚至还有以策略游戏(SLG)起家的光荣公司,坚持“光荣价”,他家的游戏,经常卖到15000日元,相当于110多美元。而台湾游戏,则只卖几美元,定价原则是比盗版多一美元。三十年后超级火爆大陆市场,现在可以忽略。光荣可能就是因为赚不到钱,一直对出中文版游戏不积极。]

  于希顺深知现在盗版的利害,他没有信心做一个相同的承诺:以两万块的开发费用,博取二十万的销售收入,因为那意味着要三万套以上的销售量。因为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他只好点点头,同意了王诺岳的赌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