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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高水长,绿树葱葱。

    李启背着一个大背篓,心疼的掂量着自己的钱袋。

    九百九十二钱,现在只剩二百三十一钱了。

    而换来的,就是身上这个大背篓。

    里面有很多东西。

    这个大背篓本身就不便宜。

    遮雨的牛皮纸,耐储藏的米粑粑,还有一些咸肉干。

    一张大帆布,野外能合起来变成大号包袱装东西,卷起来就是趁手的短绳,也能用来当被子盖,还耐磨防火。

    两把柴刀,一小块磨刀石,在野外出事的时候起码有点利器,还能用来砍挡路的藤蔓,也能砍柴烧火。

    一些火折子,两块打火石,不必多说,生火用,平时用打火石,如果危急时刻就能用一甩就燃的火折子。

    还有金疮药,除虫药,一些必备药品,野外生存必需用品。

    一匹麻布,一些小刀,锅铲,农具的铁头什么的,带这些是为了客串行商,到了一些村子,能卖掉一些回血。

    穷啊,能挣一点是一点吧。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小零碎,就不一一提了。

    总而言之,李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以应付之后的远行。

    而且,他斥巨资,花了整整六十钱,给沈水碧换了一身衣服。

    她之前那一身带纱巾,带镂空的白衣,和祝公子走在一起画风相符,但和自己走在一起,那就像个马上要被抢了的冤大头。

    所以给她换了一身女子穿的麻布衣服,现在看起来,就只是个俏丽的村姑而已。

    虽然有点过于俏丽了,正常村民哪里养的出这种美人?

    毕竟,普通乡村或者和李启一样的帮派成员,家里的女性成员,就算天生丽质,长得很美,多半也是需要劳作和操持家计的。

    天生的容貌再好看,但从小便每日洗衣做饭,舂米砍柴,什么天生丽质的人,从小这样长大,都会变成农妇模样,一个个膀大腰圆,皮肤粗糙,非常不好看。

    但说实话,李启这个阶层的人,偏偏需要的就是这种妻子。

    因为她们熟悉各类事务,做事麻利,身体健壮,不容易生病,还能下地干农活或者帮衬丈夫做重体力活,是维持家里生计的一把好手,过日子就得需要这样的老婆。

    若真是养了个皮肤嫩滑,身材娇小,习性娇滴滴的大美人儿在家里,就算她不给你添乱,但单单是不能做活儿这一点,就能让家庭不堪重负。

    养不起啊。

    如果她愿意为丈夫分担,那么最多干两年的活儿,她也会和其他农妇一样,变得膀大腰圆,美丽不再。

    所以,沈水碧就算穿了一身麻布衣服,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她肯定不是普通人。

    但那些都无所谓了,毕竟,李启觉得自己现在应该也不能算普通人,应该罩得住,只要别那么显眼就行了。

    行走在路上,李启看向旁边一身轻装,一点行李都不带,无忧无虑,像是郊游一样在带路的沈水碧。

    这让他想起了启程时候的对话。

    那时候,李启问道:“沈姑娘,你是怎么确定方向的?罗浮娘娘是在哪儿呢?”

    “感觉呗~,我从小就在娘娘的身边,娘娘在哪儿,我一睁眼就知道,只要跟着感觉走,肯定就能找到她!”沈水碧自信的握着小拳头,信誓旦旦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