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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羡是个很会享受的人。

    乌篷摇橹,水波荡漾,远处可见玉蓉山,山尖白雪皑皑,其下却是风景迤逦。

    如果排除玉蓉城作为军事要镇这个因素,这里真的很像百草诗在现代的丽江或大理,人间仙境。

    生鱼片切的薄薄,在乳白的汤汁里一涮即可吃,鲜嫩无比,在口腔里绽放。

    “比百姑娘的药膳如何?”

    百草诗放下筷子,举着玉蓉城特有的一种甜酒,“人间风味千千万,皆是自然馈赠,不分高下。我愿尝遍天下,此生足矣。”

    好一个尝遍天下,元羡看她豁达之中的小志趣,想来能与她一道对酒当歌品美食,也是一大快事吧。

    “百姑娘心思灵巧,不如跟着我做事吧,天下皆可去得,天下风物皆可尝得。”

    百草诗一愣。

    元羡说的自然而然,那种上位者的气息不经意流露出来。

    百草诗莞尔,摇了摇头。

    他终究不了解她。

    她来自现代,受过独立自由的高等教育,明白这个世界女人可以闯出一片天,而不必依附于男人。他或许无心,也只当为她好,却不是她想要的。

    “元陶朱的心意我领了,只是父母在不远游。”

    得到这个答案,元羡也不意外,当初元她也是这么拒绝锋王的。只是有些可惜罢了。

    “其实,我一直好奇元陶朱是做什么的,结交之人皆是权贵。”

    元羡的手指轻敲桌面,她既然对他有兴趣,那以后未尝不可更进一步。“我呢,和你算是同行,草药生意。只不过我做的更大,不然平昭王也不会和我合作。军队对药物,尤其是金创药,需求是巨大的。所以我对姑娘的本事,也更加看重。”

    百草诗没想到,他真的说了。有过猜想,却又觉得不可思议。

    她站了起来,看着湖面碧波,“元陶朱,我该回去了。”

    元羡起身,与她并肩。他个子高出她不少,有种萌萌哒身高差之感。“百姑娘,王府给我辟了独立的小院,你住在那想必不方便,或许可以与我同住。”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