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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晴进门时眼睛肿的像个桃子一般,靓丽的外貌仍在,但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暮色,这跟之前的叶思思形成了鲜明的比对,真正的在乎不是甜言蜜语,而是福祸相依。

    面对我的提问,这个漂亮的小丫头给出了确切的答复:“我父亲练字时不允许别人打扰,但他有个一成不变的习惯,在每天清早五点半起床开始练字,练完字后才会洗漱晨跑!

    用他的话说,练字是一个人与自然清净的过程,虽然做不到古人那样的焚香寻景遇知音才可定心弹琴,但他尽量将每次写字都变得很有仪式感。

    当然也有一种情况下例外,每回我跟他大吵,或者他心情不好时,也会寻个清净地方把自己关起来写字,这是他的一种放空心灵的方式。

    至于手机,我父亲以前吃过这方面的亏,他很早前丢过一个手机,然后那个小偷利用那个手机号骗了他通讯录里好几个人的钱,他此后就一直引以为戒,密码基本上每三天都会更改一次,而且从来不相信指纹和面部识别那些东西,我劝过他几次,没有结果!

    沈源,你能从徐家灭门案里快速找出线索,我相信这一次你也肯定能还父亲一个公道,我没有什么过多的承诺,但之前和颜的话就是我的话,找到凶手,我给你一百万!”

    这个大小姐手笔着实惊艳了我一下,没错我很缺钱,但我从来不做这趁火打劫的事,我是警局顾问,这些事原本就是我的分内。

    “任小姐,我以为我们算是朋友,朋友间就别谈钱了,我再问你个事,你父亲会随身带笔吗?”

    我的一句话,把任晴、姜猎在内的所有人都听的一愣,任晴也是一脸迷惑:“啊?什么?笔,他不需要这个吧!”

    “这个我知道!”一旁凌月凑话进来:“任董有一只很漂亮的软毛笔,笔杆是陶瓷的,上面有一朵蓝色太阳花,基本上签合同时,他都用这只笔!”

    任晴一听这话就哭了,好半天才哽咽着:“那是我妈妈送他的定情信物,她很喜欢太阳花,所以连我的名字也是妈妈给的,太阳代表晴,所以我叫任晴,没想到,他,他还一直带着!”

    “那现在这支笔呢?有谁看到吗?”姜猎不等我问,已经冲一旁的队员发问。

    没有人看到!

    甚至任晴收拾父亲的遗容是也完全没有看到!

    “凌月。”我终于第一次将目光与这个精干的秘书对视:“你确定有这样一支笔吗?能给我看下它签过的字迹吗?”

    凌月马上点头:“这个容易,我手头就有!”

    没超过一分钟,凌月就从外头拿了个文件夹进来,上面漂亮的一手签名,软笔的笔迹略粗,有点近似毛笔的感觉,我凑上去墨迹闻了一下,同样是碳素墨水的味道,与毛笔墨水略有不同,不过相差不多,也是晶黑色!

    “他平常都用这种墨水吗?”我追问道:“据我所知道,这种笔也是可以使用蓝色或红色墨水的,你确定任董就只用它吸一种墨水?那文件审批的怎么办?”

    凌月皱眉思索了一会,很坚决的点头:“我确定,任董这只笔除了签合同基本不用,有几次在地下停车场有职员找他紧急签署文件,但因为没有带笔,他宁可等职员返回去找,也不用兜里那跟,我当时还问他,被他凶了一顿,说我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