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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苑,与清阁齐名,不是酒楼那般简单。

    其内姑娘环肥燕瘦,各有所长。

    榻下能歌善舞,榻上旱涝保收。

    加上教坊司,三处被誉为定兴销金窟。

    进出此地之人,非富即贵,又或是颇有文名的才子。

    此时刚过晌午,还属白日,雅苑内却已是落座颇多。

    有奔着姑娘来的商贾贵胄,也有饮酒作乐的文人墨客...通俗易懂的说,就是一群lsp中夹着几股清流。

    但白日不白日,是要花钱的,且比夜间贵上些许。

    姑娘们操劳一夜,顶着朦胧睡眼讨好精主,多收一些也不过分。

    此刻,二楼雅间,刘士林正与五位仕子共饮。

    六人虽非同窗,但胜过同窗,因为六人皆是诗社成员。

    何为诗社?

    一个爱诗之人的无武装组织,旨在共同探讨诗词学问。

    创建于临江,兴起于定兴,短短三年时间,虽说还未辐射胥朝全境,却也十之六七。

    诗社成员遍布各地,互有联系,又各自发展,共有一个社首。

    据说此刻还在临江,近日抵达定兴,将社首位置交给定兴才子接管。

    刘士林曾被誉为胥朝第一诗才,定兴诗社才子皆以他马首是瞻,且共举他为下任社首。

    今日上午,周家摆擂,韩复横空出世,所展才华之惊艳,如耀日当空,使人不敢直视。

    那一刻起,刘士林便生出一念——邀韩复入社,推其为首。

    然,事与愿违。

    自皇帝插手,改迎娶为入赘,且韩复欣然应允,无半分风骨时,这个念头,便从心底打消。

    他适才便与五人说了这个想法,作为爱诗之人,五人亦觉惋惜。

    好好一位才子,怎就甘为赘婿,不思进取呢?

    房间一侧,正挂着七张纸,其上洋洋洒洒,各记录一首诗词,皆为韩复所作。

    刘士林手执酒杯,已是有了几分醉意,踉跄行至挂纸处,伸手指道:“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诸位,细读此诗,其品质之美,顽强而执着。其品格之正,既有刚强不屈,又显高风傲骨。可作此诗之人,竟...竟毫无骨气可言,哈哈...好一个固所愿也,不敢求耳,可惜,可惜啊...”刘士林放肆狂笑,只觉痛心疾首,颇有怒其不争之怨,情至深处,怆然涕下而不知。

    说罢,他又晃到另一张纸旁,望着其上字迹出神,喃喃道:“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我本以为,此生将遇一知己,奈何,奈何...呵...”

    举杯痛饮,遂狂掷于地。

    刘士林爱诗如命,为诗而癫,如今遇得善诗之人,可谓惺惺相惜,欣喜若狂。奈何韩复诗中傲气凌云,人却毫无傲骨。如此落差,于刘士林而言,谓之如丧考妣亦不为过。

    作为好友,五人自是知晓刘士林性情,也体他之心情。

    莫说刘士林,就连他们五人,也觉愤懑。

    佟乐一声长叹,说道:“古语有云,诗永志,为何韩复此人却与诗中之志背道而驰?”

    赵宗盛道:“话虽如此,但若能一朝入勋贵,如此诱惑,确实难以抵挡。”

    孙凯行摇了摇头,怅然道:“前朝王黎诗才虽不如韩复,却也绝非我等可比。他还不是抛妻弃子、构陷忠良的奸佞。由此可见,以诗鉴人之法,并不可取。”

    “断不可以诗才论人品。”李神河附和道。

    另一位不说话的吴子用点头赞同:“阿巴阿巴...”

    他是个哑巴,但耳朵不聋,且不仅颇有诗才,一手好字更是在诗社中无人能及。

    因此,他也是书社成员。

    脚踩三只船!

    因为他还是复社成员...

    “刘兄,你的心情我们理解,亦有体会。但此事也不能全怪韩复,陛下旨意,非人可抗。”

    “刘兄痛心之处,应是韩复欣然接受,且求之不得的姿态吧。”

    “确实可气,有失文人风骨。”

    “犹如遭奸之女,且不说反抗,欲拒还迎都无,竟是欣然受之...生所仅见,令人咋舌。”

    “唉,事已至此,多说无益。韩复虽说诗才逆天,但沦为赘婿,与我等再无半点交集。若是我说,莫以他事烦我心。”

    “是啊,刘兄,酒大伤身,莫要喝了。”

    “就算是喝,也是与我等畅饮,说那开怀事。”

    “阿巴阿巴...”

    几人各抒己见,纷纷安慰刘士林,但言语好坏皆有,吴子用又只能阿巴阿巴的举杯,因此用意不显。

    但刘士林毕竟是位才子,知晓好友用意,失神须臾后,神色顿正,认真作揖,道:“是我失态,扰了大家雅兴,还请勿怪。”

    五人连忙起身还礼。

    “士林莫要言此,我等知你心情。”

    “好友一场,何故多礼?”

    “哈哈...你若知错,当自罚三杯。”

    “理当如此。”

    “阿巴阿巴...”吴子用仍旧举杯,表示愿意陪饮。